第一條 為規范本協會監事會(或監事)管理,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和《沈陽市龙8唯一官方网站游戏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協會設立監事會,成員為 5 人(其中監事長 1 人)。監事會(或監事)由自薦或推薦產生。監事會(或監事)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,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。
第三條 監事會成員(或監事)在任期間原則上不得收取協會任何報酬。
第四條 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副秘書長、常務理事、理事不得兼任監事。監事不得從會長單位、副會長單位、常務理事單位、理事單位中產生。
第五條 監事列席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等協會會議,有權向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等協會會議提出質詢和建議,監事不參與表決。
第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協會章程,接受會員(代表)大會領導,切實履行職責。閉會期間,監督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依照法規和章程運作,行使監督職責,核實參會會員、理事、常務理事資格和有效性,簽名確認會員(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等會議議題程序和表決的合法有效性。
第七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 監督本會章程、行業自律準則及其他制度的執行;
(二) 監督本會的財務收支情況;
(三) 監督會員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;
(四) 監督理事會、會長辦公會及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的工作;
(五) 監督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秘書長履行職責;
(六) 制訂和修訂行業自律準則,交理事會審議;
(七) 提議召開理事會會議;
(八) 對理事以上成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業自律規范,不履行職責,危害行業公共利益、損害協會或其他會員合法權益的,有權向理事會提出罷免建議。
(九)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。
第八條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和主持;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,可委托其他監事召集和主持。經二分之一以上的監事提議,可以臨時召開監事會。監事列席社會團體涉及重大事項會議的,且明顯覺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符,應提議召開監事會。
監事會的選舉和表決,實行一監事一票制,每一監事就一項表決事項享有一票的表決權。
第九條 監事會會議結束后,須在當日形成會議決議。
監事長應組織全體參會監事在會議決議上簽字,并在決議形成后 3 日內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。
第十條 監事會的會議決議,根據本規定履行相應程序后 10 日內,必須通報至全體會員,并在“沈陽社會組織網”上公布。
第十一條 本制度經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。